超高配资 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公布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
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明确,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估和复审、部门审定超高配资,确定将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青海省湟中区等8个县(区),纳入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参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持续动态管理、抓好项目管理,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工作尽快取得实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商业化运营的农村能源革命新模式,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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